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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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不按規定辦理扣繳申報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行政處罰。
年所得超12萬 年終必須申報
公告顯示,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后,也應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但對平時已足額繳稅的個人,稅務機關將不再向其征收稅費。
地稅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處的年所得包涵了一個納稅年度內11項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一年中,這11項收入的總和超過了12萬元的個人,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如果個人收入為外幣,應按照填開完稅憑證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在年所得申報時,對已經按月或者按次預繳稅款的其他貨幣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對應當補繳稅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最后一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申報信息應真實 稅務機關對信息保密
成都市地稅局表示,年所得在12萬以上的個人,在進行申報時要準備《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和人個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申報表格可以從成都市地稅局網站下載,也可以到成都市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免費索取。
申報表中需要填寫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各項所得的年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扣稅額、減免稅額、應補稅額、應退稅額等內容。成都市地稅局提醒,在進行表格填寫時,除“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年所得”外,其他各項所得均以毛收入額來計算“年所得”。其中,股票轉讓所得,以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按“零”填寫。
“申報人無須擔心申報表中信息泄漏,稅務機關會依法為其申報信息保密。”成都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同時納稅人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不過上述負責人也提醒道,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和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如不按規定辦理扣繳申報和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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